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部门 > 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 >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

时间: 2024-01-29 11:41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  一、总体情况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,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在“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”公布,网址:http://www.qingxin.gov.cn/qyqxgaj/gkmlpt/annualreport#3959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。地址: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7号,邮编:511800,电话:0763-5811071。

  (一)概述

  2023年,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省、市、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,不断完善网站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,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,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明确责任分工。把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作为对外宣传、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成立了由分局政委任组长、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,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。分局指挥中心负责对网站进行维护和内容更新,指派了专人跟进日常工作,为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。同时,加强与区政府和市局信息部门的沟通联系,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,努力提高网站管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。二是规范工作细则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。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原则,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,扩大公开范围,加大公开力度。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、新要求,真正把公安执法和管理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,切实回应群众疑问及呼声,展示公安机关公开、公正、自信、务实的法治形象。不断推动分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、规范化轨道,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起,行政复议0起、未发生行政诉讼。三是拓宽公开渠道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。紧盯群众需求,紧跟先进技术,不断完善工作措施,改进工作方法,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可读性、亲民性和实用性。四是严格保密纪律。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关系,明确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社会稳定的信息、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,并按照“先审查、后公开”和“一事一审”原则,对拟公开的警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,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,经审核后进行公开。

  (二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
  2023年度,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,共发布信息251条,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03条,公示公告类信息14条,财政预决算类信息7条,行政执法类信息13条,机构职能类3条,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,规划计划3条。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区政策文件解读、夏季打击整治行动情况、安全宣防、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情况和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、治安、出入境、消防等管理措施、警方重大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。同时,进一步加大了对“涉及公民、法人和普及法律知识、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”的公开力度。

  (三)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。

  2023年度,清新公安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1条,已按相关法律法规一一作了回复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  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  信息内容

  本年制发件数

  本年废止件数

  现行有效件数

  规章

  0

  0

  0

  行政规范性文件

  0

  0

  1

  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  信息内容

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  行政许可

  3861

  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  信息内容

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  行政处罚

  1028

  行政强制

  222

  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  信息内容

  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  行政事业性收费

  0

  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  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  申请人情况

  自然人

  法人或其他组织

  总计

  商业

  企业

  科研

  机构

  社会公益组织

  法律服务机构

  其他

  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  1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1

  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  (一)予以公开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(三)不予公开

  1.属于国家秘密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  申请人情况

  总计

  自然人

  法人或其他组织

  商业

  企业

  科研

  机构

  社会公益组织

  法律服务机构

  其他

  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  (四)无法提供

 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  1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1

  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(五)不予处理

 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2.重复申请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(六)其他处理

  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  申请人情况

  总计

  自然人

  法人或其他组织

  商业

  企业

  科研

  机构

  社会公益组织

  法律服务机构

  其他

  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  (六)其他处理

  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3.其他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(七)总计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  行政复议

  行政诉讼

  结果维持

  结果纠正

  其他结果

  尚未审结

  总计

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  复议后起诉

  结果维持

  结果纠正

  其他结果

  尚未审结

  总计

  结果维持

  结果纠正

  其他结果

  尚未审结

  总计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0

  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  2023年,清新公安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效,但仍存在有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事项认识不到位、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、公开内容不够全面、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。下一步,我们将采取行之有效措施,全力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工作:

  (一)进一步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的发布。在政务信息公开互联网站方面,由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,依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,做好公安信息网站(内网)方面内容,确保及时更新,充分利用媒体、网站现有的专栏,加强信息公开工作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。

  (二)健全完善相关宣传工作机制。根据区委、区政府以及市局公安机关宣传部门要求,健全宣传制度,严格工作规律,明确各警种、各部门的选择职能,努力构建一支宣传队伍、提高宣传能力,共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。

  (三)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查漏补缺。要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检查机制,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,督促警种各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。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